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
常州市武进区文化局
武教基〔2009〕24号
关于在全区各小学及有关学校
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社会调查的通知
各小学(部):
根据国务院《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》和江苏省《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》精神,为全面摸清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家底,让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和传承,为武进精神文明建设和经济建设服务,经研究决定,在全区各小学及有关学校部分学生中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参与对象:全区各小学(部)五年级学生。
2.主要任务:让每个学生首先领会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的意义和目的,并作广泛宣传;其次,通过社会调查,搜集线索,按表(2)要求填写表(3)。(项目多可另附页)
3.报送时间: 2009年4月30日前由各学校收齐汇总报送至区教育局基教科。
如有不详事项,可与区文化局“非遗”普查办公室联系,电话86310359。
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
常州市武进区文化局
2009年4月20日
主题词:小学生 社会实践活动 非物质文化遗产 调查 通知
录入:马 静 校对:马 静 网发学校 共印5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