邹区中心小学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
为了规范我校的课题管理,促进学校课题研究的有效开展,进一步明确课题组成员各自的职责,对课题研究制定以下管理办法。
1、课题研究实行课题组长负责制。课题组长采用自我申报和学校考核任命相结合办法,原则上武进区、市级学科带头人及中层以上领导必须担任课题负责人(正、副组长)。
每学期课题组长按照学校考核办法,对本课题组教师进行考核。学校教科室每学期对每项课题进行考核,考核结果与课题组组长考核挂钩。
2、每项课题立项后学校拨发一定的研究经费,经费由课题组长进行管理,每笔费用必须经教科室主任和学校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。
经费主要用于课题组购买学习资料或适当组织课题组教师外出学习(经学校同意)。
3、课题立项后必须认真开展研究,如果课题研究因课题组原因未能结题,该课题组教师今后两年内不得参加课题研究,不能参加各类评优活动。
4、课题经费:
国家级课题:2000元
江苏省级课题:1500元
常州市级课题:800元
武进区级课题:500元
校级课题:200元
参与课题的研究经费为独立承担课题经费的50%。
课题研究学期考核内容
1、材料要求
建立课题“档案袋”,各课题组在每学期末提交各“档案袋”材料。
★ 文本材料袋:课题设计、实施计划、协议书、评估意见。
★ 文献资料袋:文献资料目录表、资料复印件、学习笔记
★ 过程材料袋:活动安排表、活动记录本、课题研究手册、其它(教案、评价表等)
★ 成果材料袋:教师成果:论文总结、案例、获奖证书等
学生成果:作品、获奖证书等。
2、 活动要求
◆ 期初组织课题组成员学习设计方案,制定实施计划(和活动安排表),明确研究目标和思路,确定研究措施。
◆ 中期按活动表正常开展活动。有条件的向全校开放,组织课题观摩活动。同时做好课题材料积累工作。
◆ 期末组织课题组成员整理研究材料,总结研究经验,修改研究方案,向教科研领导小组汇报研究情况。
3、考核办法
● 对课题工作进行过程管理,通过察看材料、参加活动等形式检查各课题是否正常开展研究。规定每课题组每学期至少有一人次检查。
● 期末教科室组织评审各课题组的材料,听取课题组长研究情况汇报,结合平时的检查情况,形成课题评估意见,确定考核等第。